“或许,闹鬼的传闻是凶手为了清空工地并迷惑警方的而制造出来的,杀人的目的已经得逞,所以他不可能再待在这里。”我对沈承说道。
沈承一笑:“我很好奇,你为什么一点都不相信鬼神之说。”
我反问:“难道你相信?”
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回答:“我没有说我不信,只不过我不怕而已,是人抓人,是鬼抓鬼。”
沈承说完,从顶层往下走去,我对着他的背影:“没想到你也是装神弄鬼的人。”
沈承让我想起了刚认识沈诺那会,在那条老街被烧毁的房子里,沈诺的举止异常恐怖,到现在,我还不知道沈诺那样做的目的是什么,她也不肯跟我说。
沈承止住脚步,他回头头,我手里的手电筒灯光正好他在他的胸膛上,余光之下,沈承的脸显得有些病态的苍白:“我是一个早就已经死了的人,但是我又好端端地站在你的面前,你说这是为什么?”
沈承说完,还将他的袖子卷了起来,那让人头皮发麻的大面积烧伤再次印入我的眼帘。沈承的话里带话,他明显是想说他在十几年前的那场大火中死了。但是这绝对不可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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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里的居民说,四具被烧的面目全非的尸体被抬出。
就算大火没有将他烧死,以现有的科学技术,他身上的烧伤也不可能被去除,死而复生,神鬼之说,更加不可能。
唯一的可能就是:他和沈诺不是那条老街里的沈承和沈诺,或者说,大火烧死的是其他人。
“你想说什么?”我沉声问道。
沈承把袖子放下:“等你赢过我再说吧。”
沈承头也不回地往下走,之后,我们又来到了第十三层,鉴定科的人员已经将现场的痕迹都提取回去了,鉴定报告应该要天亮才能出具。
来到这里,困扰着我的问题再度闪过脑海:凶手是怎么将大石推下并精准地砸中死者的,而且,当时是晚上,工地里没有任何灯光。
高楼之上,风很大,冰冷的感觉刺激着我的大脑,我和沈承都站在楼层的边缘,手电筒的光束不强,光束到达一层的时候,只亮起了一点点的黄光。就是这么一照,我和沈承同时发现了一道身影。
那道身影站在角落里,手电的限制,我们没有办法看清他的模样,但是,这道身影的确和很多工人说的一样,分不清是一个人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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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两个人。这种感觉很怪异,就像是两个人非常近地贴在一起,或者说,他们互相陷入了对方的身体之中。
在发现身影之后,沈承没有犹豫,立刻朝楼下冲去。
台阶没有扶手,但是我们脚下的速度丝毫不减,沈承跑的比我快,等我冲出大楼的时候,他已经朝着后门跑去了。
我赶紧跟上,很快,我在后门的地方看到了沈承。后门开着,那个人跑了,从十三层到一层,就算我们的速度再快也追不上那个人。后门之外,高高的杂草被风齐刷刷地吹低,沈承看着我:“如果他是凶手,他的目的已经达到,那他还回来干什么?”
我和沈承低头仔细沉思。
又是同时:“我知道了!”
沉思片刻,我想到了那个人回来的目的。除非一个人有精神病,否则不可能大半夜躲在没有人的工地里装神弄鬼,但是一个精神病,思维不可能那么缜密,也就是说,他不可能逃的那么迅速。
不仅我和沈承没有追上他,就连之前工地里的几十号人也都没有再发现他的身影,并且,他是朝工地后门的荒地去的,可见,他是清醒的。如果不是精神病患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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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他装神弄鬼肯定有目的,如果单纯是为了吓人满足变态的满足欲,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,因为工地里的人已经被他吓走,施工也暂停了,这样的话,他应该换地方去吓人,而不是继续留在这里。
排除种种可能,最大的可能性便是,那个人就是凶手,他之前在工地里装神弄鬼是为了空出一个没有人的工地,并制造恐怖的氛围,迷惑警方侦查的方向。而在案发之后,他又回到这里,目的只能有一个:探知警方调查的动向。
警方还没有将这起案子公诸媒体,所以那个人自然不可能通过报纸和电视得知警方侦查的进度,他更不可能亲自跑去警局附近询问。除了这些途径,最能了解到警方调查进度的,只有案发地点了。
所以这个人,是因为害怕而回来查探情况的。
距离死者死亡已经超过二十四个小时,如果我的推断是正确的,那这个人的性格很容易就被分析出来了。高空掉落巨石,精准地砸中受害者,并且,凶手制造出闹鬼的传闻,看似很聪明,但是这个凶手和我之前遇到的几个罪犯相比,不够冷静。
可以推测他犯案的心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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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坐立难安,所以,他回来查探了。
沈承也是这么想的,他和我同时推测出来,我一句,他一句,我们把这个可能性分析了个透。
沈承皱着眉头看我:“的确和我遇到的其他侦查人员不太一样。”
沈承是在说我,我点头:“你也是。”
虽然都是很简单的推测,其他刑警通过思考,也能作出这样的推断,但是破案,除了靠刑科技术,还有靠推理。推理不仅要求思维缜密,也要求速度,很可能就是短短的一秒钟,凶手就会和我们失之交臂。
根据这个推断,沈承马上打电话给警局,作了战略部署,他让警局封锁一切消息,不要对媒体透露任何侦查的进度。凶杀案肯定瞒不住,如果不出所料,明天一早,这个闹鬼的工地和死者的凄惨死状就会传遍南区,甚至轰动整个渝市。
但是警方却可以隐瞒侦查进度,这么做的目的不是为了欺骗市民,而是为了隐瞒凶手,尤其不能让凶手知道警方陷入困境的消息。按照我们推断的凶手性格,这样会让他处于更加不安的状态,人一慌就容易露出马脚,这会给警方的侦查和抓捕提供很多的便利。
(本章完)